发布时间:2022/6/23 14:13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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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!自2021年1月1日起,凡是我公司业务受理中心开具的进口网上发票,线下将不再提供发票明细单。如确需明细单的,可自行登录天津港集装箱业务(网上受理中心)平台,点击账户中心—消费记录—输入“发票号”查询,自行打印明细后,与相应发票一起交大厅财务人员盖发票专用章。请广大客户周知!
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
2020年12月29日